周伊平成为我市个人缴纳公积金第一人
2020-01-20 17:16:55 浏览次数:
“感谢公积金中心,让我们个体户也能享受到低利率的公积金优惠政策!”1月20日,市行政资源中心公积金窗口迎来了个人缴存公积金业务的测试者——在傲城小区经营一家瑞丰山特产商店、来自伊美区的周伊平先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很快就办结了个人缴存公积金手续。这也是我市办理的首笔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标志着住房公积金政策已开始惠及广大自然人群体。
工作人员为周伊平介绍政策利好
2月1日起,凡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并与正常职工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