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办事不求人”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工作部署,推动“办事不求人”理念化风成俗、落地生根,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伊春市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需求,着力办好“每一件事”。深化“放管服”改革,力争从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要件、创新便民举措、释放政策红利和保障民生需求等五个方面推进“办事不求人”,着力打造“材料最简、盖章最少、时限最短”的业务办理体系,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着力营造尊法治、讲规则、重契约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围绕涉及面广、办件量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内容和高频事项,通过深入研究公积金与各部门间业务协同关系、数据间的关联关系,简化办事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联互通
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数据共享,通过联网系统调取不动产实时数据,实现公积金贷款和不动产抵押“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解决群众两部门往返跑的难题。
建立业务新流程,我中心通过接口获取不动产信息,同时收取、录入相关业务所需要的材料和信息,贷款审批通过后,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推送的信息及电子材料,将抵押权登记结果推送给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风险合规科、行政大厅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5月末。)
(二)实现与商业银行数据互联互通
为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拟与建行、工行、数据实现互联互通。
一是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如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经本人授权,我中心可调取银行数据确定还款金额,使用公积金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无需再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一年之内的还款明细等要件,缴存人通过公积金手机APP即可在线办理,实现缴存职工“一次不用跑”。二是商业银行经本人授权可从公积金中心获取个人信息,以此为依据综合评价借款人资质,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用于消费的个人贷款。(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风险合规科、行政大厅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2月末完成。)
(三)实现公安、民政部门数据共享
拟通过市营商局数据共享平台,接入公安厅人员所在户及户成员信息、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核验接口,实现公安、民政部门信息查询、核验功能。自此,我市职工群众办理柜台业务通过查询接口无需提供户口、结婚证等相关要件。(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风险合规科、行政大厅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8月末前完成。)
(四)实现与住建部门互联互通
拟与住建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购买商品房网签合同的查询功能,职工群众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合同等要件,同时可使用手机APP核验功能,实现公积金业务“掌上办”。(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风险合规科、行政大厅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7月末前完成。)
(五)实现与税务部门互联互通
拟与税务开展数据互联互通的请示。联网成功后,购房提取业务将不需提供发票等要件,每年会有近万笔提取业务可在手机APP上操作办理,极大的方便职工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风险合规科、行政大厅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9月末前完成。)
通过与不动产、住建部门、公安、民政、税务的互联互通和商业银行的数据共享。届时我中心提取业务均可实现“掌上办”,此外每年还有8500余笔业务不需提供发票、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结婚证、户口等10余项要件。
(六)实现出具公积金贷款职工群众“缴存使用证明” 和“全部还清证明”掌上办
改进服务措施,满足缴存职工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将目前需线下打印、邮寄的贷款职工群众“缴存使用证明” 和“全部还清证明”,实现在中心个人网厅和手机公积金APP上可操作。到时上述两项业务可实现“掌上办”。(责任科室:信息管理科;配合科室:风险合规科、行政大厅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10月末前完成。)
(七)推动公积金服务向乡镇延伸
按照市委市政府“强镇扩权”要求。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西林、美溪、上甘岭、五营、红星、乌伊岭6个区调整为非城关镇,打通最后一公里。今年上半年在上述新设非城关镇及原乌马河区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站。乡镇设立公积金网点在全省是第一家。(责任科室:风险合规科;配合科室:各管理部。完成时间:2021年6月末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年初把推进“办事不求人”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科室、管理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把“办事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
(二)抓好统筹推进
围绕“办事不求人”工作任务,加强组织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和完善直观具体、易看易懂的办事流程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新闻报刊、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广泛宣传公积金“办事不求人”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共同支持、踊跃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跟踪检查
定期对科室、管理部开展明察暗访,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科室和管理部严肃问责,强化制度刚性,确保“办事不求人”工作顺利推进。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