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2020-07-22 16:00:34 浏览次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
本次结息时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共为全市1531家缴存单位的10.74万名缴存职工结转账户利息5057.3万元,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
本次结息时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共为全市1531家缴存单位的10.74万名缴存职工结转账户利息5057.3万元,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