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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二O一四年度报告

2018-04-04 11:06:02  浏览次数: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二O一四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二O一四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4年我市实缴单位1853户,实缴职工110822人,全年新开户单位209户,新开户职工8346人,年缴存额45626.1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52.09%。缴存总额223931.43万元,缴存余额155568.4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204.36%,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由2013年的78.45%,增加到81.19%,提高了2.74个百分点。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5139.8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68.22%,累计提取总额68362.96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全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894笔,金额24469.1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63.13%,年个人贷款回收额15182.28万元,个人贷款累计发放16419笔,金额165023.12万元,个人贷款余额97666.22万元,个贷率62.78%。

(四)资金运用和风险情况

全年我市购买国债余额8005.29万元,转存定期49139万元,资金使用率77.7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10笔,逾期金额22.13万元,个人贷款逾期率0.0022%。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

全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收入5743.91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311.83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3.7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068.9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49.40万元。

(二)业务支出

全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支出2993.7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利息支出2773.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18.79万元,归集手续费1.98万元。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

全年实现增值收益2750.12万元,比上年增加648.18万元,增幅30.84%。本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2.87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达1105.79万元。提取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657.25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催建催缴工作力度,林业区(局)实现了全覆盖

我中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班子成员落实目标,采取先启动、后达标办法和向市政府争取相关政策等措施,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区(局)进行了专项督办,又有五营、朗乡、桃山、南岔四个区(局)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了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1个区(局)全覆盖”的目标。

(二)强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自控长效机制。形成了警示教育制度,每年均组织全员观看警示片,学习解剖一批发生在公积金和其他战线方面的典型案例,警钟长鸣,教育全员深刻认识“贪欲”之害,切实使全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中心始终坚持“三个杜绝”的要求,即“杜绝工作人员之间互请吃喝;杜绝在娱乐活动中掺杂赌博成分;杜绝工作人员之间比吃、比穿、比打扮”。全面制定、完善和坚持实施了60多项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对每一笔公积金的使用调动均实行了“四方联审”制度,使每笔资金均做到了有效监督制约。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控建设。对远离市中心的五个管理部签订了内部授权书,管理部在中心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中心制定了《业务内审检查工作办法》,每半年对其内审检查一次,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确保了各管理部业务的规范化运行和资金安全。全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没有发生项目贷款、挤占挪用资金、违规使用增值收益现象,购买的国债均安全可靠。自2003至2013年已连续十一年被省住建厅(建设厅)评为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三)优化服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等服务制度,坚持常年执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和“微笑服务”制度,对办理贷款不能到现场签字的特殊岗位人员和重病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实行了“三项”新举措:在贷款、提取审批程序上,实行了审批材料均由“工作人员全程传递”制度;实行了“审批无等待”制度,工作人员在送审办理客户业务时,无论领导办公室有无他人,均可敲门进入直接送审,领导优先办理客户审批事项;实行了“审批无空档”制度,负责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对涉及客户的提取和贷款审批事项,分工不分家,当主管领导有事时,其他领导可递次跟进负责审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系统提档升级,实现了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网上缴交、网上提取、“对冲还贷”等功能。从2014年8月1日起全面取消了贷款置业担保,现除旧房贷款需评估外,其它所有住房贷款均无收费项目,受到贷款职工的普遍好评。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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