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0-06-25 07:18:02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决定成立7个巡察组,从2020年6月19日开始,对市政府研究室、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局、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市档案馆、林业勘察设计院、市接待办、西山水业公司、市中级人民法院13家市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
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接访地址: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2楼,市委第五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458-3975288(座机);17758893296(手机)。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7:30。
电子信箱:ycswdwxcz@126.com。
寄信地址:伊美区环卫路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市委第五巡察组
邮政编码:153000。(来信截止时间为7月16日)
特此公告。
中共伊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