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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管理部协调解决群众办事难题

2021-06-17 08:46:10  浏览次数:

近日,大箐山管理部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发现,因部分群众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标注的小区名称和楼号不一致,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据此办理提取和贷款手续。

根据带岭区政府《关于对部分地名重新命名的批复》(带政发〔2017〕4号),对辖区内部分地名进行了修订,使地区名称发生变化,造成同一房产增值税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地址不一致,管理部在无法判断两个要件的地址信息是否统一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为职工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为此,大箐山管理部积极协调县民政局和建设局,由两个部门编制了《带岭镇棚改小区新老名称对比明细表》,以此为依据确定增值税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信息,解决了因小区名称、楼号不统一给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带来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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